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属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单位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体检总医师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服务细致、周到,有进取心、团队合作精神;
2.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保证医疗质量;
3.完成体检报告总检工作;
4.完成体检科其他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执业资格,男女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1年以上公立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内科、急诊科或全科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四、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结束后,经单位综合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享受与正式在编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正式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我单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及岗位绩效工资
五、招聘时间
此招聘启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方式
七、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反馈信息,应聘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后,无特殊情况,无需重复发送邮件。
2.请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手机、固定电话等)正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4.应聘咨询人:吴静辉联系电话:6668025
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来源:
http://www.nxpta.gov.cn/shhks/201711/t20171116_4413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