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建华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建华区医院、中医院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15人,其中:区医院4人,区中医院1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建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区医院王英梅2688233
区中医院苏兰英2555480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执业资格证、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不含政策性加分)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者。
2.具备招聘计划表中注明的优先条件者。
3.笔试成绩高者。
六、考核和体检
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齐市公共就业人才网和建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逾期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后的医护专业人员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八、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报考岗位聘任合同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建华区医院、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建华区医院、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3日
来源:
http://www.qqhrrsj.gov.cn/rsj/show.aspx?newsid=1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