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
二、招聘专业、范围、对象
招聘岗位、名额、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核;3、考试;4、体检;5、考核;6、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第九医院 | 江北区祥北路68号人事科 | | 56803987 |
区儿童医院 | 江北区新马路50号办公室 | 於老师 | 55012698 55012688-8211 |
区疾控中心 | 江北区清江路466号702室 | | 55003500 |
区妇幼保健院 | 江北区清江路466号502室 | | 55003395 |
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区新马路50号办公室 | | 55012688-8404 87355739 |
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区清江路466号502室 | | 55003395 |
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区天合路56号办公室 | | 55120369 |
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区洪塘通惠路5号5楼人事科 | | 83098178 |
3、所需资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现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聘用办法:资格审核合格后,考试具体相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招聘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备案表报局备案。
三、聘用待遇
按各招聘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2、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1:宁波市江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附件2: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jbws.gov.cn/cat/cat35/con_35_11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