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需招聘药剂科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毕业。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9日以后出生),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药剂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9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门诊楼五楼502室)。
3.报名时须下载并填妥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2106900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报名表1.doc
来源:
http://www.lishui.gov.cn/zfzx/tzgg/201709/t20170920_2219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