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实施办法(实行)》和《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计划招聘编制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6名;详见《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ww.qhwst.gov.cn)查阅。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7日—21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电话:0971-8179006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提供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小二寸彩色证件照4张。报考人员请到省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由我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省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省妇女儿童医院纪委进行反映,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审核备案。
六、聘用人员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国家、青海省相关政策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
http://www.qhwst.gov.cn/zpxx/2017/09/15/1505463148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