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脑血管病防治研究所(以下简称“脑防所”)是隶属于上海科学院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业从事脑血管病防治的基础理论、流行病学、预防药物研究、检测仪器改制的科研院所。
为推进单位发展,根据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说明
1、岗位名称及职数:基础实验科研人员1名(专技10级)
2、岗位职责:向研究室主任负责,参与完成本单位脑血管病防治相关的现场和基础实验研究,协助承担科研管理等工作。
3、任职条件:
(1)4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与脑血管病防治有关的临床或基础研究工作经验。
(2)有较强的独立完成科研任务及学习、沟通的能力。
(3)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较好的团队协作、奉献精神。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自然或上自然基金者或发表过高影响分值SCI论文者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国家专利授权者优先。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个人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报名表》(附在脑防所公开招聘公告后),填写完毕,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技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E-mail至wangyan1997@aliyun.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日期截止至2017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脑防所人事部门将依据收到的招聘报名材料进行资质审查。
3、考试:通过招聘资格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脑防所的面试通知(至少3人及以上)。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根据岗位需要,由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外聘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
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并通知体检。体检须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由脑防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合作共事、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
6、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级部门网站(www.sast.org.cn)和本单位网站(www.strokepre.com)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7、聘用: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文),签订聘用合同,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0898321
地址:上海浦东科苑路1278号三楼上海脑防所办公室(201203)
监督电话:23112494
特此公告。
上海市脑血管病防治研究所
二O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
http://www.12333sh.gov.cn/21cnhr/04/02/201709/t20170918_12580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