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朝阳县卫生系统拟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批复》朝人社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结合朝阳县人民医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实际,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名,招聘普通专业技术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部门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的对象、数量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数13人;招聘普通专业技术人员23名。
三、招聘条件:
1.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医生,具有医学类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医学类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的专业岗位及数量见附表1)
2.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医生,具有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检验医生,具有医学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具有医学类院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执业护士证书;以上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的专业岗位及数量见附表2)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学习,作风正派,仪表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不得报考。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5日;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
2.报名地点:朝阳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详细地址:柳城镇波赤村新县城人社大楼)
3.咨询电话:89962158995862
4.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4张;
已经就业人员须原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聘合同。
5.报名费50元;
6.资格审查(学历、学位认证、资格证、职称证)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对应的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和面试合格权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聘用,在招聘岗位限额聘满为止。
五、考试安排
笔试
1.报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试题的难易程度,笔试后确定。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
1.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报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2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聘用。
成绩计算
1.报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的权重各占50%;
2.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3.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朝阳县政府网站查询。
4.资格复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参加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的学科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相关要求
1.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一旦确立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最低服务期满5年,5年内不得向本县行政辖区外调动。
3.自进入朝阳县人民医院之日算起,2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自动解聘。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
附件(点击下载):朝阳县人民医院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岗位计划表
来源:
http://www.cyx.gov.cn/gonggao2.asp?id=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