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县人民医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工作简章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现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2人。

一、招聘职位

招聘县人民医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2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有资格证书者优先;

()40周岁及以下(1977815及以后出生);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过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4.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5.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6.()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7.各医疗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821--827

2.报名地点:卫计委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0906-621015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职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828,由县卫计委、人社局共同负责。

()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语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7829,布尔津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8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831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卫计委、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791,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为各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操作,采用国语面试。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者总成绩加5分。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终体检结果)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人员要负责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相关医务工作。

四、待遇

参照协警同等工资待遇,应发当月工资为4000(含五险),并参照访惠聚驻村工作组予以补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补贴60//天。护理人员根据职称情况享受待遇。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卫生计生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卫计委纪工委:0906-6210098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卫计委:0906-6210156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附件1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职位表

附件2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报名表

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医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821

来源:

http://www.brj.gov.cn/Item/1956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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