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3、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
5、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医师:20名,其中:临床医学15名、麻醉学2名、医学影像2名、检验专业1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录取),年龄25周岁以下,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放宽至35周岁。
护理人员:10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可放宽到30周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妇产儿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一病区七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州妇幼保健院(妇产儿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名。
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微信平台及院内公布,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定。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或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2:1或1:1)。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但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或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按1:1确定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专业技术人员三年之内必须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工资待遇按黔西南州妇产儿童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59-3118383
二0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来源:
http://www.qxnrsj.gov.cn/art/2017/8/16/art_1055_43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