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待遇方式 | 范围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5人 | 带编制 | 全国 |
中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4人 | 带编制 | 全国 |
中西医结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人 | 带编制 | 全国 |
临床医学 | 大专(高中起点) | 3人 | 合同制 | 全省 |
助产士 | 大专(高中起点) | 2人 | 合同制 | 全省 |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本次公开招聘本科医学毕业生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实施意见(暂行)》(安政办发[2013]161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大专医学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具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公告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宁陕县医院网站上公告招聘有关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08:00至2017年8月31日17:00。
2、报名地点:宁陕县医院门诊楼四楼医务科(联系人:韩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915-682345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下载报名表,附相应的数码照片、证件复印件,发送邮件到:nsxyy@163.com。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网上报名者考试前必须审核相应证书原件,与报名表所提供证书不符者不予考试)。
五、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含加分)占70%,面试占3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本院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一)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本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统计汇总。医师以解剖学、诊断学、《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四版)》(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为考试内容,中医类以中医基础为考试内容,助产专业以基础护理、母婴保健相关知识为考试内容。
(二)面试。由本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六、录取
考试成绩由本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初录人员。
七、体检
初录人员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本专业其他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公示
此次报名确认、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分别进行公示。体检结束后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1、此次招聘的本科学历人员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实施意见(暂行)》(安政办发[2013]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2、此次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大专学历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未取得相关执业资质的被聘用人员,在聘用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关执业资质,考核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予以续聘。2年聘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关执业资质人员,根据综合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聘用单位予以续聘1年,续聘期内取得相关执业资质,予以续聘。累计受聘满3年(含试用期)仍未取得相关执业资质人员,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手续。
十、待遇
1.此次招聘的本科学历人员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实施意见(暂行)》(安政办发[2013]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2.此次招聘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待遇面议;助产专业大专毕业生享受我院合同制护士同等待遇。
宁陕县医院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源:
http://www.ns.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Show.aspx?ID=4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