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为确保2017年度我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基层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范围为全县政府举办的16个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按综合改革设岗后的岗位名称制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经报请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我县政府举办的16个乡(镇)卫生院2017年度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此次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执业医师(含助理或乡镇助理)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为准(附件1)。
(二)免笔试条件
对报考自治县政府所在地(新州镇卫生院)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三)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条件
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本县辖区内现在编在职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含公开招考聘用和过渡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五、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
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7月6日至7月14日。
六、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7年7月6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4日。
2.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4日自行从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下载并填写《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及报名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隆林各族自治县卫计局人事股(cwb8211137@163.com)邮箱。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汇总表等材料统一用“XXX(姓名)应聘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命名。2017年7月14日18:00之前报名者,报名有效。咨询电话:0776-8205971。
3.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属于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0日。初审后在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通知参加招聘考试的有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调整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自治县卫生计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经自治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8月21日—8月25日下午下班前带报名材料原件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进行考试资格终审并取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E类),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中旬在百色人才网公布。网址:百色市人才网(www.bsrcw.com)。
(七)面试
1.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全部列入面试。
2.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若最后一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含免笔试)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经自治县人社局核准,可降低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名申请材料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笔试准考证(免笔试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3)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13日前。
4.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7.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自治县卫生计生、人社部门负责拟定面试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抽调人员。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8.面试要求。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9.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全部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并列时,按照考生面试要素的“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招聘下一程序人选。
(八)调剂
面试结束,在县域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而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如无异议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指定县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体检结束后,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十)公示、聘用审批
1.公示。
自治县卫计局、人社局根据面试、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对象。
2.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聘用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七、招考纪律
(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三)严格履行招聘过程中的计划申报、发布公告、调整比例、笔试面试、拟聘公示、招聘手续办理等过程中各项工作职责。
(四)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来源:
http://bs.gxrc.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8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