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是本市唯一收容和养育0-18周岁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孤残儿童提供照料、教育、康复、医疗等专业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生岗位,职数3名。
2、保育护士岗位,职数10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医生:负责完成日常诊疗工作,对患儿进行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儿抢救以及参加医务值班工作。
保育护士:根据不同的班次,做好园区内儿童的各项日常照料和护理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医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保育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护理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组织人事科收。医生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保育护士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上海市曙光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54470824
联系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
邮编:201101
来源:
http://www.shwshr.com/Recruit/show/id/2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