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柳州市城中区柳东卫生院工作人员9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薪酬3200-4000元),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表一致;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对报考城中区柳东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柳州市安业路(居上好人家旁)柳东卫生院三楼副院长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区人社局复审确定考试人员。由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通知通过复审人员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报,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等。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参考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内容,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参加笔试人员:已通过复审,符合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岗位一、岗位二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5日上午8:30—10: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城中区人社局研究同意,方能开考。
5、其他: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3、面试参加人员:
(1)根据岗位一、二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三、四、五、六、七、八全部符合免笔试条件直接面试,所有通过以上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
4、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城中区人社局研究同意,方能开考。
5、面试结果的使用: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开考比例不足1:3的需70分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其他: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于面试当天进行公示。
六、考核及体检
各招聘岗位确定考核人选后,由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报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72-2822011(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慧)
0772-5362622(柳东卫生院罗艳芳)
来源:
http://lz.gxrc.com/ds/lzrc/Article.aspx?ArticleID=8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