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市救助管理工作,充实救助管理人才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18岁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至1999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救助事业;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 | 拟聘人数 | 招聘对象和条件 |
综合救助科协管员 | 1人 | 男性,高中以上学历。 |
1人 | 女性,高中以上学历。 | |
宣传劝导科劝导员 | 1人 | 男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后勤保障科 炊事员 | 1人 | 男女不限,持健康证。 |
三、工资及待遇支付方式,按照南宁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号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救助站办公室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报名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至2017年7月4日。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为市救助管理站。
六、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南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聘用,聘期一年。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616164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
2017年6月26日
来源:
http://www.nnmz.gov.cn/info/1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