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考编外护理专业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招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1985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县妇幼保健院六楼)。
3、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毕业证、执业证原件的可以由相关机构提供证明)
(2)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2张。
(3)《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资格不合格,取消招考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法:笔试。
2、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7年7月6日到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人数2倍及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2:1者,必须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考核
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是否有违背"一票否决"的情况。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则在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按照考试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拟聘对象,确定的拟聘对象在建始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并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加分条件
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时提供证明(需原工作单位提供正式聘用期间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三年加1分,满五年及以上加2分。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若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录用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平台为建始县人社网/建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718-3222223联系人:郭海燕
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1日
附件: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hbjs.gov.cn/art/2017/6/21/art_18842_1258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