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78名事业单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改善我县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为此,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计划招聘78名,其中县城44名(包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县人民医院27名,县中医医院16名),乡镇34名(包含蒋坊乡卫生院3名,西岩镇中心卫生院2名,威溪乡卫生院3名,丹口镇中心卫生院4名,长安镇卫生院6名,白毛坪中心卫生院4名,兰蓉乡卫生院3名,汀坪乡中心卫生院6名,五团镇卫生院3名)。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城步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招聘信息在城步县政府门户网站、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形象端庄,能够胜任所选岗位工作;

3.符合《城步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中相应资格条件。

三、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73日—75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75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及方式: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综合楼六楼多媒体会议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39-736992213873908366(钟)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址:2017717-20177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综合楼五楼人事科,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等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4张。已经聘用在我县卫生计生系统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和正在服务期的特岗全科医生不得参加本次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职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公示后方可开考。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方可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17720日上午900-1030

(三)实际操作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考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2017802日至2017804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陈晓勇13217392896;袁汝林13973575021

(七)选岗

考核结束后,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分岗位按单位名额依次由考生自己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操作程序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监督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并提前3天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到达会场地签到和不当场做出选择决定的,作放弃招聘处理。在其他人员挑选安置单位后,当场宣布安置单位。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

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确定岗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离。

实际操作考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新;副组长:刘晨旭;成员:周志虎、吴昌辉、马忠华、杨加祥、肖明伟、杨新光、蒋松青、袁汝林(由县组织、人社、编制、卫生、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松青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联系电话:0739-7369922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65

(按岗位分)城步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来源:

http://www.chengbu.gov.cn/rsj/6583/6608/content_30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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