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名额
招聘对象:2017年7月底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执业资格证(详见附件1)。
201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招聘岗位和名额:全市拟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其中:汾阳市人民医院(差额事业)30名,汾阳市中医院(差额事业)30名,汾阳市妇幼保健院(全额事业)25名,汾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事业)10名,汾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额事业)5名。
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凡受到党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属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政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九)未满相关规定服务年限的;
(十)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公)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2日,市招聘领导组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汾阳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6月26日8:00—6月30日17: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考生所学专业出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而出现歧义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可报。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市人事、卫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6月3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30日17:00至7月2日17:00期间,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7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考试(初定7月15日)前三天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多岗位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2)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但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1时,核减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招聘本科及以上的同类岗位。
(3)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及以上的,可增加笔试环节。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70分)。笔试时间初定7月15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市人事、卫计部门负责组织,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时,一并列入复审对象。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时,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或迁出证明、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学历及执业资格证书现场网上查询确认。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复审时提供《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应届毕业生复审表》,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参加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名额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按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原始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等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研究生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体检考察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事、卫生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并取得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十年内不得申请调出本市或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承诺,否则不予提取档案并赔偿有关培养费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含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资格证的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从公示期满计起2年有效,可在所报考单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络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执业资格)并经审查通过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年聘用一次),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聘用后,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在编人员的,可办理随调手续,对口安置;对子女入学和家庭住房提供便利。
五、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0358—7333305
汾阳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7年6月22日
来源:
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