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㈢、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㈣、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㈤、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㈠、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㈡、报名地点:石景山卫生计生委(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大厅)
㈢、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㈣、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㈠、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等。
㈡、时间:2017年6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㈢、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㈣、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sjshb.bjsjs.gov.cn)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笔试合格但未能进入本岗位面试的人员,在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未达到面试比例岗位的所在单位提出调剂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在申请调剂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sjshb.bjsjs.gov.cn)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初步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http://www.bjsjs.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需说明事项
㈠、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㈡、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88605058
附件:1、石景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石景山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来源:
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706/t20170619_66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