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立于1956年,是我省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08年,经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为全国重点中医院项目建设单位;2012年,省卫生计生委将“贵州省中医医院”牌子授予我院。
医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苗医苗药治疗慢性疼痛重点研究室”、第三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第一批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第一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和第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贵州省中医师执业医师考试技能操作考点、贵州省全科医生及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贵州省中医医疗监测分中心、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内科外科妇科眼耳鼻咽喉科)也设在我院。
医院现有在岗职工138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94人;拥有“国医大师”1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0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4名,“省管专家”2名,“贵州省名中医”28名,师承博士后导师1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60余人、博士后2人、博士及硕士学历人员29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余人。2014年10月30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第二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我院刘尚义教授在此次评选中获此殊荣,这是我国中医药界最高荣誉,也是贵州省荣获此项称号第一人。
医院现拥有省级专科医院4个——贵州省肛肠病医院、贵州省针推医院、贵州省脑病医院、贵州省骨伤医院;省级诊疗中心2个——贵州省中医眼底病诊疗中心、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内分泌诊疗中心;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内分泌科、脑病科、肛肠科、肝病脾胃病内科(建设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中医内分泌病学、中医脑病学、针灸学、中医肛肠病学、中医眼科学、中医护理学、民族医学—苗医学、中医心理学、中医预防医学,“十一五”重点专科3个——内分泌科(强化建设项目)、眼耳鼻咽喉科、脑病内科,“十二五”重点专科4个——肝病脾胃病科、肛肠科、急诊科、护理学(培育项目);贵州省第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重点学科3个——中医肛肠病学、中医皮肤病学、中医肺病学,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2个——骨伤科、肺病科、肝病脾胃病科、肛肠科、妇科、皮肤科、肾病内科、急诊科、肝胆外科、心病内科、针灸推拿科、肿瘤血液专科。拥有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13个,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
医院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56000平方米,新的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正在修建过程中;拥有核磁共振、DSA血管造影机、多层双螺旋CT、CR数字成像系统、彩超、检验流水线、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机、ICU中央监护站等先进大型仪器设备;医院编制床位1490张,年门急诊71万人次,年出院3.7万人次,年手术1.3万人次。
同时,我院还与全省45家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缔结了“医联体”合作关系,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人才培养、技术帮扶等服务,作为我省中医龙头医院为“健康贵州”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医院从“人才是第一资源”认识高度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的人才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制度、措施与保障,促进人才培养和全面成长,加大人才建设专项经费投入,吸纳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加盟,人才建设与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医院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诊大楼七楼人事科(贵阳市宝山北路71号)。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需满足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及考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对外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拟招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相关基础知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4日凭身份证、报名发票到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时不领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对外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按上述比例确定的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我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面试范围: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技能操作等进行考核。现场面试中,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学历学位以上的临床医师及科研管理岗位的应考人员,面试时需准备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场后实行抽签答题。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对外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所有考试成绩均通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对外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到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联系电话:0851-85636496
监督电话:0851-85636822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来源:
http://gz.hrss.gov.cn/art/2017/6/2/art_75_41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