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报经县卫计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
3、身体: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
4、学历:普通全日制药学专科以上学历。
5、资格:已取得药士及以上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31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各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双牌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日上午9点,地点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日上午10:30分。
笔试内容为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
3、成绩统计: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经过考试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具有本科学历者优先、已经取得药师任职资格者优先录用。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人民医院公示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先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执行科室绩效和参加社会保险,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成立双牌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本《招聘公告》由双牌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在双牌县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746-7728385、13762968998
双牌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0日
来源:
http://www.sp.gov.cn/c213/20170523/i20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