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责任心强,有主人翁意识。
2.职称要求: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外,2016年及之前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3.专业学历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人员)。
5.上虞区卫计系统内已签订劳动合同者除外。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现场确认的方法,由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邀请卫生计生局指导、监督。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0575-81225811,15325238668。
2.现场确认地点: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人事科;考生在电话报名后,请于5月26日下午17:00时前至医院人事科完成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随带以下资料:历届毕业生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随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另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负责。
面试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进行面试。
地点: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内容: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围名单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5.体检时间:2017年6月1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6.录用: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请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
1.面试不能按时到达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报名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的。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2017年5月18日
来源:
http://www.sysws.gov.cn/newsdetail.aspx?id=3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