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省卫生计生委机关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工作人员5名;
2.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工作人员2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的科级正职(含)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含)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三、组织实施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一)资格条件。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选调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见《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条件一览表》;
2.科级正职(含)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含)以下非领导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5日。2.报名方式: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或按报名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648090510@qq.com。
3.报名地点: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818室。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单位党委(党组)
在《2017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均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由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理论调研、调查报告等综合性材料不少于5篇。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下载《2017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初查。5月8日至12日,由委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最低开考比例不低于1:3,总分为100分。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综合岗位4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70分,专业能力测试30分。
(五)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汇总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提请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八)公示与转任。拟选调人员名单由省卫生计生委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试用手续;选调对象试用三个月以上后经考核合格的,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动。
联系电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731-84822046
监督电话:驻委纪检组0731-84822287
相关附件:
来源:
http://www.hunan.gov.cn/zw/rsxx/klzp/201705/t20170503_420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