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无锡市新吴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行业准入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工作后学历教育须为卫生类专业,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身体健康,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6、不限户籍。
7、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要求,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8、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00—2017年5月12日17: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3、资格审查时间:
4、缴费确认时间:
(二)缴费情况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7年5月23日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40号窗口)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类别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设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高层次人才、紧缺性专业岗位,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0日。
(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三、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者,禁止参加笔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各职位面试的人选。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各位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工作后学历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及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政务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无锡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三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或拒绝到岗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拟新录用人员2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如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因考核、体检、考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政务外网:www.wnd.gov.cn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仅在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政务外网上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纪检监察部门:0510-81890303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0510-81891016
本公告由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890263
附件:2017年无锡市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来源:
http://lss.wuxi.gov.cn/doc/2017/04/28/13143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