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我区控烟监督管理工作,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公开招聘2名控烟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控烟监督员由黄埔区爱卫办负责管理,控烟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控制吸烟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到各公共场所巡查,开展单位无烟环境执行情况评估,劝阻违法吸烟行为;
(三)指导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落实控烟职责;
(四)采集信息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
(五)协助控烟执法。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拟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控烟监督员2名,具体条件详见《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控烟监督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16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6:30(现场报名须在工作日时间)。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等方式报名(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711室,邮编:510530),报名须填写《广州市黄埔区控烟监督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笔试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
招聘职位数与符合职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面试
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无法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空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hp.gov.cn/hpwjj/index.shtml)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岗位薪酬待遇根据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在职的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20-82116787。
(附件1)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控烟监督员职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控烟监督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岗位 | 名额 | 资格条件 | |
基本条件 | 附加条件 | |||
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控烟监督员 | 2名 |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报名开始之日),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 1.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增城、从化户口; 2.不吸烟; 3.服从统一调配;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情况: (1)具有法律、中文、历史、哲学、卫生、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复退军人; (3)见义勇为先进模范;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驾驶工作经验的; (5)具有写作、摄影特长的。 |
附件2
来源:
http://www.hp.gov.cn/hp/tzgg/201704/b08d00bd3bc749018e8a3cc5c0657dd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