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和本院业务发展需要,有效配置医疗技术人力资源,经请示上级同意,本院2017年度招考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开始实施。现本着“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我院2017年度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聘用本、专科学历专业技术人员99名(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另外计划引进研究生学历8名(研究生学历直接引进,不进入考试程序)。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报考人员本、专科均为国家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且均为第一学历。
2.毕业年限
①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②医学技术类(不包括护理,助产)2010年以来的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③护理类(包括护理、助产,下同)2015年以来的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④其他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012年以来的历届本科毕业生。
3.出生年月非护理类岗位的于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可以报考;护理类岗位的于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可以报考。
4.执业或从业资格除应届和2016年毕业的报考人员,拟聘的其他时间历届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相应岗位正式的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⑦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6.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招考流程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本院官网(www.lqrmyy.com)按提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8:00至4月28日16︰00止,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本院网站,填写《临泉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临床医学专业、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每位报考人员最多可报两个志愿岗位(第二个为备选),录用时优先考虑第一报考志愿;其他专业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要求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从报名完成开始,至报名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可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网上缴费。招考按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每人交报名考试费45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在网站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按网上通知时间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为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在临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结束我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比例。招聘岗位10个以上按1比1.2;招聘岗位6-9人按招聘岗位加2;5人(含5人)以下按招聘岗位加1;特殊紧缺岗位按1比1;
面试共10分(最高评分9.5分,最低评分6分),入围面试人员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本院官网即时通知。
(六)成绩公示。报考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相加即为总成绩,对于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并在本院网站公布。
(七)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信息资料。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八)体检。由医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对资格审查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录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双方达成意向后签定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后医院与聘用人员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四、监督和指导部门
本次招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医管会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全面监督下,在人社局、卫计委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监察局、卫计委举报。查实后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有关事项由院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403288 6403699 6403668
监督举报电话:
临泉县监察局0558-6537330
临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558-6599798
临泉县人民医院
2017年4月18日
来源:
http://www.linquan.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Show.aspx?ID=79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