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定于2017年4月17日至19日在南方医科大学(广州)招聘123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123名,具体岗位见《2017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19日(8:30~16:0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校区(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号),其中:4月17日、18日在广州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秋水堂春江厅接受报名;4月19日在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广东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综合场供需见面会”现场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2017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一个岗位,应聘者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同时报考同一单位的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可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
6、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面试
面试由揭阳市卫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揭阳市人社局和派驻揭阳市卫计局纪检监察室监督。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拟于2017年4月20日起组织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面试地点:拟设在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校园内。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社局核准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个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卫计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jywj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揭阳市卫计局报揭阳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揭阳市卫计局人事科0663-8256354
招聘监督电话:派驻揭阳市卫计局纪检监察室0663-8256231
附件:
1、《2017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30日
来源:
http://www.gdjy.hrss.gov.cn/show/?1208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