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医院是直属于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医疗集团。设有51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两大院区,职工1400余人,编制规划床位数1500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高级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2.身体健康;
3.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团队精神;
4.应聘初级岗位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应聘初级岗位的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2.应聘中、高级岗位的具备专业技术准入培训合格证书等或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3.应聘主管护师岗位的具有三级医院护士长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详情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交通医院官网(http://www.sdsjt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
⑴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⑵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rczp2118@163.com,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到省交通医院政治处现场确认完成报名。
⑶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53277-6330,0531-8595211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9-2号
山东省交通医院行政院区办公楼三楼305室政治处
2.报名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附件2.3)。
⑵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⑶提交学校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及就业推荐表(应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专科、专升本、本科等);学校核发的三方协议书(择业期内)。
⑷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⑸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实习、进修、工作等信息,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⑹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如:规培合格证(初级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准入培训合格证等。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填表有误的、证明材料不全的、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初、中级岗位设置笔试,由山东省交通医院实施。
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各级岗位均设置面试,由山东省交通医院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初、中级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高级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前3天未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英语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高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才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山东省交通医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交通医院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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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www.job.sdu.edu.cn/info/1012/226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