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州编办2017年为我院下达的编制计划,经院部研究决定,报州卫计委、州人社局审核同意,拟专项招聘优秀毕业生30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详见《恩施州中心医院2017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恩施州中心医院2017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1.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具体专业或专业大类(参照《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
2.学历学位:
⑴具有国家认可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人才按照1:1比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
⑵非紧缺专业学历必须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⑶紧缺专业(儿科、口腔)按照州人社局的相关规定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本及以上)。
(三)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往届毕业生: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放宽到45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放宽到50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恩施州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9日
2.报名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楼403)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⑴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样表附后);
⑵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⑶个人简历1份,原有工作单位的须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4.联系人:雷蕾、何紫艳、谭铁成
以上资料可发传真至联系人或发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电话:0718-8233449
传真:0718-8250240
邮箱:904748219@qq.com
5.资格审查:
⑴考生报名时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⑵报名时间截止后,人力资源部与医务部共同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将审复结果通知本人。
(三)组织测试。
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占50%权重。
1.技能考核:分值100分,占总分的50%。
根据专业岗位实际需求,设置报考专业方向和调剂专业方向两个选择项,根据报考专业方向和调剂专业方向分别进行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际操作和实践能力,如内科系列的书写病历、根据临床症状及辅助检查提出诊断意见;外科系列的术前诊断及手术操作;其他专业的一些实际操作应用等。技能操作考核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分值100分,占总分的50%。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各岗位根据报考专业方向和调剂专业方向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和公示,按照医院专业方向需求分配的名额和岗位设置计划数依序录用符合专项招聘条件者。报考专业方向和调剂专业方向成绩排名均靠前的,优先录用报考专业方向。(应聘者有多项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分别与面试成绩合并后参与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排序)。
4.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如果报名人数不足3倍,通过补充公告调整资格条件或者延长报名时间,报名人数仍不足的可以开考,但拟聘人员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
5.技能、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⑴技能考核:相关操作考核
时间: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地点:各专业所在的科室
⑵面试:
时间: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地点:CT二楼会议室
(四)组织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医院通过调取拟聘对象的人事档案和与拟聘对象所在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取得联系,以电话函询或发放函调表等形式了解其现实表现并作为考核资料存档(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或应届毕业生,也可到其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进行深入考察)。
(五)组织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因考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聘对象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另需增加心理测试、心脏彩超、抗核抗体谱12项及甲状腺功能全套等四个体检项目。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测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医院领导班子根据招聘公告精神集体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八)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将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选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拟聘人选一经用人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研究生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相应服务期),按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四、博士人才引进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院战略,我院对医学专业博士常年实行不限量引进,热切期待全国各地优秀人才踊跃加盟!
引进博士相关待遇:发放安家费20万元;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工资及奖励性绩效;有省(部)级科研项目按规定配套科研经费;医院提供住房一套租住(租费自理);家属可随调或由医院根据其专业聘用到相应岗位工作。除上述待遇外,医院另行根据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每月按2000—25000元不等的相应区间发放博士引进人才津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王老师、雷老师、陈老师
0718-8233449
来源:
http://yjsy.cqmu.edu.cn/s/135/t/690/0b/24/info683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