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驻看守所监管门诊室2017年3月公开招聘2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海门市人民医院驻看守所监管门诊室隶属海门市人民医院,现因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报请海门市卫生计生委核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专职),用工形式为编制外合同制,开展业务为向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和在拘人员提供基本诊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3月至19993月期间出生)。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

()户籍不限。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01;岗位名称:临床;招聘人数:2人;岗位要求: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非应届生,具备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从事内科或外科五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327日(周一)83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海门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海门市人民西路253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海门市人民医院驻看守所监管门诊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海门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mph120.com)公示。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笔试课目为临床医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医院官网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1.5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医院官网、中国海门网(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epartmentid=199&fid=8601)部门信息公开栏”卫计委信息公开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后,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3409(海门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纪律监督:0513-82263507(海门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附件1:海门市人民医院驻看守所监管门诊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17316

附件1海门市人民医院驻看守所监管门诊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35KB)

来源:

http://www.haimen.gov.cn/default.php?mod=zhuanti&do=detail&tid=43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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