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西双版纳州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卫生队伍建设,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各高等医学院校公开引进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对象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卫生计生事业、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全日制教育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岗位
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此次共引进卫生技术人员36名,其中: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名、西双版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州傣医医院)10名、西双版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5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7年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引进时间及地点
本次引进洽谈会将于2017年3月15日—3月17日分别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举行。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昆明医科大学
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30—下午16:3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大理大学
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下午16:30。
地点:大理大学下关校区体育馆(大理市下关万花路)。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相应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
三、面试考核和聘用
(一)面试考核
本次引进不进行笔试,以面试考核为准。面试采取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综合评价
面试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应聘者的面试结果进行定量、定性等综合评分,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引进对象。
(三)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召开座谈会,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的拟引进人员,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学籍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引进到西双版纳州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西双版纳州卫生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691-2122475
西双版纳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691-2146130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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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ylxf.yn.gov.cn/Html/News/2017/3/16/203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