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储备,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椒江区简介
椒江是浙江省台州市的主城区,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台州湾入口处,因海而名,凭海而立,傍海而居,旧称“海门”,素有“小上海”之称,是一座山海秀丽的新兴港城,一座清新雅致的品质之城。椒江属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毗邻宁波、温州,是民营经济最具活力的东部沿海城市之一,始终走在发展和改革的最前沿,“敢为天下先”的气魄铸就了椒江的大气兼容、海纳百川。椒江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交通便利,可乘高铁到杭州、上海仅需2至3小时。这里物产丰饶,风光旖旎,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与最具幸福感城市。
二、单位简介
台州市椒江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前身为椒江区妇幼保健所,2016年撤所建院,是一家隶属于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院区位于椒江区滨江乌石产业集聚区地块,是椒江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亩,总建筑面积50000㎡,拟建设投资5亿元。项目规模达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配置病床400张,医务人员840人,预计将于2020年投入运营。
新院建成后将集妇女儿童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是全区的业务指导中心。已与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将致力于建设全台州最先进、最高端的妇幼保健机构,满足区域内及周边辐射区域的妇女儿童就医需求。新院发展前景广阔,将为员工提供更多渠道和更宽广的职业发展机遇。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椒江人才网(http://www.jjrc.gov.cn);
2.椒江区卫计局官网(http://wsj.jj.gov.cn/);
3.各大高校官网;
4.丁香园(http://www.dxy.cn);
其中,椒江人才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确认或登录椒江人才网(http://www.jjrc.gov.cn)等网站下载“椒江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进行预报名,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jqfbyzp@163.com,预报名后需打印1份报名表带到招聘会现场。
2、招聘时间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工作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按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2倍进入考试,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试形式: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层次人才和有工作经历人员以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本专科学历人员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各占50%,面试合格分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后择优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凭就业协议书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后,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均不再替补。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和工作经历均算至2017年6月3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
3、符合条件的中高级职称人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新录用人员至少在椒江区妇幼保健院服务5年,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两次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聘。
7、招聘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椒江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椒江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82-1号(邮编318000);
邮箱:jjqfbyzp@163.com;
联系电话:0576-81871398;
联系人:周老师
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9023710
附件: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
来源:
http://www.jjrc.gov.cn/news/news-show.php?id=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