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源县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3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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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民医院等6个单位开展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县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详见《盐源县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县考调符合岗位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盐井镇中心卫生院除外)。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2014322以前参加工作),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范围、准入资格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工作时间未满3年的,即2014321以后参加工作的;

4.工作表现差,按所在单位相关规定,不予签字报考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322日至3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1.选择岗位。公开考调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考调有关事项的,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应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自行下载附表2《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2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报名提交的资料:

①《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报考者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县工作年限、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等次、现实表现等内容;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树河、白乌、平川、沃底、博大、泸沽湖六个中心卫生院所属乡镇卫生院人员还需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考岗位对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进修等有具体要求的还需由所在单位、进修单位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进修证明材料。

参加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报考者,需出具加盖卫计系统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通知单。

④交近期(指近三个月以内)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标准照2张。

⑤提供参加工作的文件材料。

⑥工作实绩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有效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管部门协助,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资格审查工作,县纪委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况的,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732414:30-17: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之比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考调计划。对因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职(岗)位的已报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或通知该职(岗)位已报名的人员该岗位已削减。

()考试

本次考试只考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调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工作实绩加分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3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①笔试科目:

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会计岗位除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会计岗位除外)、盐井镇中心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分临床类(含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麻醉、感染科、口腔岗位)、中医类(含中医外科、针灸岗位)、医技类(含放射诊断、B超诊断、医学影像、检验岗位)三类试题,其他岗位参加临床类考试。考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知识30分,相应学科类专业知识70分。卷面满分100分。

报考县疾控中心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会计岗位、县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所工作人员的考《综合卷》(其中申论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卷面满分100分。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②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2.工作实绩加分:

①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一次加1分;

②工作奖励加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州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得州委、州政府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各项表彰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7分;

(四)录取、递补、公示及调动

以考调单位的职(岗)位名额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录取。同一职(岗)位录取的最后一名报考者考调总成绩相同时,以在我县工作的时间长短依次录取;若再次出现并列则年龄大者优先;年龄相同,则按学历高低依次录取。

考调各环节因各种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的,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考调拟调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考调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递补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填写《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在考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需在报名时提交工作实绩加分材料,报名截止时间(32317:00)前未提交工作实绩加分材料的,视为无工作实绩加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被调动人员的职称及工资待遇,根据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空岗情况,按照职称聘任制相关规定重新聘任并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6361222(县委组织部)

0834-63651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6369999(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盐源县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7314

来源:

http://yy.lsz.gov.cn/yuanyan/zkxx/419342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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