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红卫医院现拟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红卫医院成立于1957年7月,2004年从原址搬迁到平洲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红卫医院是南海区的麻风病防治专业卫生机构,属于非营利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1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网和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工业园胜利东路红卫医院办公室。
联系人:关志坚,联系电话:0757-86706532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上述资料可委托他人代交至南海区红卫医院办公室。
4.报考人数不够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应聘。
(三)资格审查
由南海区红卫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三)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完毕的考生进入实践考核。实践考核期为5-7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期内,由招聘单位安排对实践考核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作出实践考核鉴定、评分。实践考核成绩占总成绩30%。实践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实践考核成绩。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实践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实践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红卫医院办公室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行体检(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体检所需费用由红卫医院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录工作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如拟招聘岗位出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人员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间如接到投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红卫医院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南海区红卫医院
2017年3月7日
附件1红卫医院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考岗位 | 岗位 介绍 | 招考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薪酬待遇 | 其他要求 |
医 生 岗 | 主要负责麻风病防治,麻风病人的康复与常见病、老年病的诊疗工作等。该岗位实行24小时3班倒值班制度。 | 1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B100301) |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说明:①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3月1日;②学历学位须国家承认;③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④专业名称及学科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附件2
来源:
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968/2017/20170313102003240707154/20170313102003240707154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