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通知》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保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到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3月6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保山先锋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六)确定签约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由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市人民医院与拟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签约人员需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4张。聘用后待遇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相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
王老师:0875-2146769,13987517858
邮箱:136720562@QQ.com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杨老师:0875-2220960,13577539904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3月6日
保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直接到高等院校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doc
来源:
http://zswldj.yn.gov.cn/bs/news/gsgg/ba977595-23c9-4d17-94e9-613dc95304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