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是区卫计委下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并以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位于上海的西南面。中心主要工作是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在继续医学教育、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普及医疗保健与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卫技人员素质,对区属卫生系统人员开展各类培训;协助区卫计委开展质控工作等。
本单位现因开展业务需要,向社会招聘医务人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职数
(一)通用条件:
1、本市户籍;
2、全日制本科学历;
3、中级职称年龄40岁以下,初级职称年龄35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心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1、继续教育科(业务科室)1名,初级(医师)专业技术以上职称;主要从事人才培养、继续医学教育、学术交流、医疗质量控制及其它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有中级职称者优先。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办公室(业务科室)2名,初级(医师)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有中级职称及大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用工方式
先行派遣方式用工,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符合进编录用条件者,经过中心考核合格报上级审批通过后进编。
有意者可将个人简历(含近照)、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下述地址,并以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邮件至下述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职称发到下述邮箱,资料保密。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初审合格者于3月31日之前发放通知,安排笔试和面试,材料恕不退回。
联系电话:+86-021-64761010转510;
联系人:人事科徐老师
邮寄地址:上海市罗秀路616号5楼510室
邮编:200231
电子邮箱:xuxiaolu551@sohu.com
来源:
http://www.shwshr.com/Recruit/show/id/1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