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笔试专业 |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重症医学科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呼吸治疗师 (从事技术) | 临床医学 |
2 | 眼科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从事技术 | 临床医学 | |
3 | 放射科 | 2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从事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
4 | 病理科 | 1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从事技术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
5 | 体检中心 | 1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主治医师 及以上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
6 | 工勤 岗位 | 财务科 | 1 | 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工 勤 人 员 | 不 作 笔 试 |
7 | 总务科 | 2 | 电机与电器、机电一体化技术等相关专业 | ||||
8 | 后勤服务中心 | 1 |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及对象:1、专技岗位: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工勤岗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二)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2年3月13日至1999年3月13日期间出生)。(三)学历要求:学历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确认。2017年3月13日-3月20日止(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嘉兴市第一医院5号楼3楼人事科(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1882号,邮编:31400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1、笔试(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工勤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录用。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医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录用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第一医院网站(www.jxdyyy.com)公布,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519998,82519898
监督电话:0573-82519888。
嘉兴市第一医院
来源:
http://njmu.91job.gov.cn/campus/view/id/603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