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实习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佛宗道源、神山秀水之5A级旅游胜地天台县境内。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地处宁波、绍兴、金华、温州四市的交接地带。医院创建于1966年,为台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台州市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医院”、“市级文明单位”、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台州市“治安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的精神科、心身科系市重点共建学科,在巩固重点学科的同时,大力推进二级专科建设。目前除开设精神科、心身科外,还开设了神经内科、皮肤科、老年科、康复科、中医科、酒依赖治疗中心、心理治疗中心等专科。同时开展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精神残疾鉴定、智力残疾鉴定、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等服务。
新医院按“三甲”标准设计,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32000m2,于2016年4月投入使用。新院区目前开设11个病区,主要为重性精神病区、VIP病区、心身科、神经内科等病区,实际可开放床位600张。台州市政府明确在“十三五”规划期间,计划投资5亿元在台州市辖区内新建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部院区。台州市区的“公共卫生中心”大楼也将划给我院2000m2用于建设“心理咨询中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推出11个职位,24个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赴大庆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施,考试(笔试、面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tzswjw.gov.cn);
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www.tz2y.cn“通知公告”栏);
4.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5.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tzks.net);
6.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就业信息网(http://58.194.127.67:8080/student/index.jsp#index();
7.齐齐哈尔医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qhrmc.university-hr.com/);
8.三峡大学就业网(http://gate.ctgu.edu.cn/index_voc.php?s=voc);
其中,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tzswjw.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9日(周三)上午8:30-11:00。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教学楼一楼哈医大教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杜路192号)。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审核
笔试前,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
时间:2017年3月29日(周三)上午8:30-11:00。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教学楼一楼哈医大教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杜路192号)。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填好《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持本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寸免冠照片2张,非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笔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笔试。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赴大庆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临床医学三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周三)下午2:00-3: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要求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将于3月29日(周三)晚10:00前通过短信告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须短信回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面试报到时间:2017年3月30日(周四)上午8:30
面试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验
入围面试人员须通过明尼苏达多相个性心理测验(MMPI),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心理测验报到时间:2017年3月30日(周四)下午1:30
心理测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以面试分数为总成绩。
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乘以分数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卫生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tzswjw.gov.cn)上公示7天(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须面试和心理测验合格。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3.人才待遇:非天台本地人员三年内医院提供宿舍。研究生享受10万元安家费;报考临床医生F岗位,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临床工作满5年且已完成规培的,若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的享受10万元安家费,不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的享受5万元安家费。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17年3月29日,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公告日期。
2.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0576-88536397)、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联系。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318人事科。
邮编:317200
电话:0576-83979090,传真:0576-83979020
邮箱:<?xml:namespaceprefix=ahref="mailto/>tzsey1966@163.com
联系人:许老师、张老师
市纪委驻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320661。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赴大庆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人
员计划表
2.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来源:
http://www.tzhrss.gov.cn/ztzl/html/?6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