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市人民医院等四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岗位10名(招聘专业:临床医学。其中定向儿科1名、传染科1名、妇产科1名、精神科1名,若四个定向招聘岗位无人报名,招聘岗位指数继续保留在临床医学岗位),医学影像岗位2名(招聘专业: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医学检验1名(招聘专业:医学检验学),中医岗位2名(招聘专业: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岗位1名(招聘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岗位1名(招聘专业: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岗位1名(招聘专业: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预防医学),药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药学或临床药学),医学生物工程岗位1名(招聘专业:医学生物工程),麻醉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麻醉学),护理岗位3名(招聘专业:护理学)。
(二)市中医医院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中医岗位3名(招聘专业:中医学),临床医学岗位6名(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岗位3名(招聘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岗位1名(招聘专业: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岗位2名(招聘专业:康复治疗学),麻醉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麻醉学),医学影像岗位1名(招聘专业: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口腔医学),医学检验2名(招聘专业:医学检验学),药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药学或临床药学),护理岗位4名(招聘专业:护理学)。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预防医学岗位2名(招聘专业:预防医学),检验岗位1名(招聘专业: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岗位1名(招聘专业: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岗位1名(招聘专业:临床医学)。
(四)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岗位3名(招聘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岗位1名(招聘专业:麻醉学),医学影像岗位1名(招聘专业:医学影像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专业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调剂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两所医院严格按招聘岗位所设专业进行招聘,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调剂。
二、招聘方式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60名专业技术人员,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于2017年3月15日到昆明医科大召开的云南省2017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进行考核确定招聘人选。
三、招录对象
2015年至2017年具有二本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学生。招聘专业属执业医师范围的,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报名的学历要求。保山市生源或保山市户口。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五、报名要求
(一)2017年毕业学生报名时需提交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015、2016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推荐表、个人简历等。
六、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二)面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
(三)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相关要求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招聘手续(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招聘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相关要求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三年内必须通过国家的相应执业资格考试,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6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和报名参加其它招录考试,聘用人员单方解除合同的按规定赔偿单位培养经费。
十、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的,按规定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5--5167172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监督电话:中共腾冲市市纪委信访室0875--5136714
腾冲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日
来源:
http://www.tengchong.gov.cn/info/egovinfo/xxgknry/01526041-1-13_A/2017-0306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