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专业医学科技情报机构之一,也是上海市唯一的医学科技情报研究专业机构。1993年被卫生部认定为首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上海市医学科技查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所。2006年底增挂“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82月,沈晓明副市长亲自为“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揭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我所(中心)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卫生政策研究;卫生技术评估及医学科技情报研究;具体承担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管理、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医药卫生项目查新检索和咨询等医药科技信息服务;编辑出版相关医学专业类期刊;提供医药卫生专业类培训、会展、会务等。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情报研究岗,职数1

(二)卫生技术转移岗,职数1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部门:医学科学情报研究部(查新)

招聘岗位:情报研究岗(1名)

职位说明:参与医学情报相关课题及项目研究;搜集和编辑信息简报;建立和维护数据库;参与组织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交流活动。

招聘条件:

135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需为统计、经济管理类、公共卫生、临床、药学、信息管理、情报学);

3、具有一定的情报研究能力或相关研究背景,熟悉本岗位业务;

4、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技能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有良好的英语书面和口头交流能力,具有英语六级证书;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为人正直,诚实严谨。

(二)招聘部门:科研事务服务部

招聘岗位:卫生技术转移岗(1名)

职位说明:负责与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沟通,收集整理成果信息;负责收集医药行业企业需求,并保持与公司的沟通联系;与成果项目负责人深入沟通,具体了解成果内容,并持续向企业推介;参加技术转移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参与部分科研管理工作。

招聘条件:

130岁以下;

2、具有医学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

3、性格外向,擅长沟通,喜欢市场营销;

4、工作有主动性,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45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首页“招贤纳士”栏目中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在填写完整后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扫描件)和相关材料(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尚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45日)并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obs@shdrc.org,邮件标题请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更改为本人名字作为附件发送。请在个人简历内附上电子报名照,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大小200KB以下。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我所(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核时间:20174月中旬

2、考核地点:以准考通知为准

3、笔试

由我所(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或前两名者(根据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组织考察

由我所(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所(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02

联系人: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龚先生

邮箱:jobs@shdrc.org

联系电话:33262023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

http://21cnhr.12333sh.gov.cn/04/02/201703/t20170302_12521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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