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亳州市谯城区卫生计生委批准,华佗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127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专升本。
(七)年龄:招聘年龄的要求,以《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为准(简章见附件)。
(八)历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详见《关于报名提交证件的说明》)。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558-5533391。
(二)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8日(正常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三)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具体详见《关于报名提交证件的说明》)
2、报考人员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5、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确认截止后,岗位代码为010、011的比例应不低于3:1,其余岗位代码报考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岗位代码为002的采取面试形式,不受比例限制。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试卷命制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布3天。
七、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之前,依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州后街院区门诊楼四楼人事科;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50元/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7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布3天。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布。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112623。
十二、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2017年2月27日
附件: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提交证件的说明.docx[12.5KB]
附件: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7年度招聘计划.xls[105.5KB]
来源:
http://wjw.bzqc.gov.cn/content/detail/58b3e61f4d4a134815000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