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结合单位用人需求,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拟面向全民事业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岗位卫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中级资格职称人员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平阳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除外);
4.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平阳县县级医院卫技专业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地点: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五楼508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2017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2.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具体时间另行公布。面试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学历高的考生;②少数民族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考察
1.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考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后90天内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在本县服务期应满5年。
3.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面试、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咨询电话:0577-58111371
附件:
2.2017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专业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
来源:
http://pywj.zjpy.gov.cn/xxgk/zwgk/2017/02/23/123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