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栗坡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麻栗坡县卫计系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医药类毕业生19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麻栗坡县人民医院招聘计划13名,其中临床工作8名,影像工作5名;麻栗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计划1名,临床医学检验工作;麻栗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其中卫生管理工作1名,检验工作2名,公卫工作2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专业要求详见《麻栗坡县卫计系统2017年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
{C}四、{C}招聘对象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后,聘用人员纳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统一管理,享受我县同类事业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其余优惠待遇按照县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麻栗坡县卫计系统2017年紧缺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表、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彩照6张和学校相关推荐材料等到招聘现场。招聘现场对照《麻栗坡县2017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设置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
1.招聘会时间
云南中医学院2017年3月2日(星期四)9:00—16:00;昆明医科大学2016年3月15日(星期三)9:00—16:00。
2.招聘会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二)组织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招聘小组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综合测评,双向选择,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确定拟聘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成绩综合评分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通过面试确定拟聘并有意向到我县就业的人员须签订《麻栗坡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就业意向协议书》和毕业院校《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填写报名表。签订协议后,拟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缴纳就业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在拟聘人员履行协议规定义务、到所安排岗位工作后返还保证金;若拟聘人员违约,在资料审查阶段至招聘单位正式聘用拟聘人员期间,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招聘单位不返还保证金。对于毕业院校投递过来的学籍资料,将一概不予退回拟聘人员。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如有空缺岗位组织二次招聘
参加以上两场招聘会后,如批准岗位仍有空缺的,将于2017年5月30日前在本县组织二次招聘。
(六)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麻栗坡县卫计局人事监审股。联系人:陆正飞,联系电话:0876—6517483。
六、聘用相关事项
(一)转递档案证件
拟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及本人档案提交到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核。
(二)组织体检政审
拟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审核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聘用。
(三)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麻栗坡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分配的卫生计生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以《麻栗坡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麻栗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1日
来源:
http://www.ynmlp.gov.cn/Item/1300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