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溪涌小学2016年12月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校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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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溪涌小学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溪涌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25,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含当日,现场报名者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邮箱报名者时间不限,但截止至20161225)

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涌小学(深葵路103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161225前扫描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ZOYP@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755-84235118

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溪涌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校医)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及复印件1(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者,在面试当天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查验。因工作繁忙,需要咨询的请尽量邮箱留言,我校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溪涌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大鹏新区溪涌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岗位表

2.附件2:大鹏新区溪涌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校医)报名表

3.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附件4:承诺书

附件下载:

附件1: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岗位表.xlsx

附件2:大鹏新区溪涌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校医)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4:承诺书.doc

特别说明: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来源:

http://www.dpxq.gov.cn/tzgg/317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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