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底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医务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聘用。
二、考核聘用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核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考核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6、所学各科成绩补考不得超过2科;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德昌县2016年公开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应聘人员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放宽到2017年7月31日。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和考核的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15日9:00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南熏大道四段356号)报名;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手续
1、报名登记。由报名点的考核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红底免冠2寸标准照1张;
(2)《2016年凉山州德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招聘单位在网上验证后签字盖章确认)、学校签发的成绩单各1份;
(5)尚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和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尚未取得的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考生的资格条件应与《一览表》中的资格条件一一对应,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州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的方式
1、考核内容
专业笔试和面试,总分共计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1)专业笔试,是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岗位要求设计专业试题,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专业笔试分数=专业试题成绩×40%。
(2)根据各岗位应聘者专业笔试分数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分数=面试成绩×60%。
考核总成绩=专业笔试分数+面试分数。
2、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各岗位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同等条件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进行,特长生(有省级证书和专业证书)、优秀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3、签订协议书
经确定的签订协议人员,必须和考核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协议。协议中应注明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政审
已签订协议的人员由考核聘用单位负责政审。其中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
(五)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凡考核、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国.德昌”网站及考核聘用单位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6年(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壹万元),6年内不得提出调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德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中国.德昌”(网址:www.dechang.gov.cn)网站发布,招聘简章等信息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和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0834-5202716;德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4-5285736、5282158。
监督电话:德昌县监察局0834-5202859。
附件:1.德昌县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2.2016年凉山州德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9日
来源:
http://dc.lsz.gov.cn/dcphone/_2796649/399137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