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1212日至20161216(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151506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933059.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5.《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8.《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岗位凡是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如果报名当天不能提供的,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20161130日。

五、考核方式

1.简历筛选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将对应聘者简历进行15的比例进行初步筛选,筛选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试。

2.考试

考试采取临床考核、理论考核方式,如应聘护理类岗位增加基础护理操作和急救技术操作考核,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龙岗区卫计局网站和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8933059

附件:

附件1: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员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

附件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聘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161212

来源:

http://www.sz.gov.cn/lgq/qt/tzgg/201612/t20161212_56709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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