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为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情况见《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莱芜市常住户口;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地点: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办公室(莱芜高新区苍龙泉东大街云溪花园沿街楼),联系电话:0634-6412631。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护士、执业医师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历)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医疗、护理技术水平综合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一年内不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月工资实发20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
附件:1、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
2、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来源:
http://gxq.laiwu.gov.cn/art/2016/11/23/art_6618_130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