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直卫生系统5个医疗卫生单位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其中: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人;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人;
3.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人;
4.市第三人民医院3人;
5.市健康教育所1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晋城市2016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转成在编教师的人员;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其中:相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属于单一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顺延两天。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人才网、晋城卫生信息网发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晋城卫生信息网(www.jcwsxx.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1月28日9:00至2016年12月2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资格初审由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关注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2月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12月2日17:00至12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因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务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12月5日前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为基础医学知识一科,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内容为基础医学理论和医疗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网上查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六、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知识等。现场评分,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七、体检与考察
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面试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然相同时需加试一道面试题决定成绩高低。
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卫生信息网、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人才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门成立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356—2055626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356—205150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晋城市2016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来源:
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