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工作。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41年,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数字化试点示范医院,国家和四川省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四川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也是我国西部规模最大的干部保健基地。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中国科学院四川转化医学研究医院、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院本部: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洪河医院(城东病区):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北路585号(东三环成渝立交桥旁);实验动物研究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办应龙湾。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
报名地点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3(行政楼7楼),负责接收应聘院本部岗位的资料。咨询电话:028-87393801。
报名地点2: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城东病区)人力资源科,负责接收应聘洪河医院(城东病区)岗位的资料。咨询电话:028-88424381。
(三)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与公告中完全相符的应聘岗位。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证明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或学籍卡等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
6.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我院对所有现场报名者在面试前均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须经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后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体检、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上述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范围。
本次招聘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现场答辩,考查内容包括:责任心事业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知识与技能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1日,面试地点为医院内营养科三楼会议室(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如面试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相关事宜。
五、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医院将确定为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附件: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日
来源:
http://www.yibin.gov.cn/ybdt/detail.jsp?newsId=464541&classId=020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