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我院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2、愿意履行相应岗位的工作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学历。考生的最高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任职要求
身体健康,具备岗位任职工作能力。
4、关于报考年限
招聘中若涉及年限界定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为:
1、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研究助理岗可适当延长)。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深圳市眼科医院5楼人事科,联系人:赖女士,联系电话:0755-23959654。邮箱:369346314@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眼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下载附件2填写);
2、身份证、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和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不限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医院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l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深圳市眼科医院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用人单位审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上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九、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zpha.com/
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z-eyes.com/。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3959654。
附件:
3.深圳市眼科医院简介;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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