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系统用人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国家医师、护士执业资格相关标准。
(四)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药学、医技类专业和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报考镇龙乡、平朗乡、新福镇、南乡镇基层卫生院岗位的应聘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五)已具备执业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及以上和“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支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已取得执业资格或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八)横县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非实名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下载打印《2016年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县政府大院3号楼一楼110室)。
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表下载方式及填写要求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才网横县分站(网址:www.nnrc.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后打印一式二份,各粘贴一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表》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符合免笔试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11月7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1月7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1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报名费及考试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免收报名费及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开考。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方法及时间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横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二楼211室)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值为100分。
(一)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20日后,在南宁人才网横县分站公布各考生笔试成绩。
(四)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六)笔试成绩通知
县人社局和卫计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1月10日左右在南宁人才网横县分站予以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负责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以试卷要求为准。
(四)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即时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考场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实考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总成绩。
六、加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加10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者加10分。
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⒊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取得师级(护师、药师、技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加15分;取得士级(药士、技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10分。
⒋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8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
1-4项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加分办法。
⒈符合加分条件(含照顾加分)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⒉笔试实考成绩加上笔试环节的加分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面试环节的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的依据。
4.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七、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考察人选后,如存在因报考比例达不到1:3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得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条件相符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报考比例达不到1:3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没有条件相符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察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廉洁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十、确定拟聘人员
县人社局和卫计局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人才网站横县分站公示7个工作日。
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0771-7082786;0771-7227469。
十二、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6年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6年横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nnrc.com.cn/news/news-show.php?id=7675